中国地矿经济学会环境经济专业委员会与中国地质学会环境地质专业委员会联合开展专题交流与研讨7月25~26日,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为主题的中国地矿经济学会环境经济专业委员会、中国地质学会环境地质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暨学术交流会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行。会议围绕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进展、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等内容开展了交流与研讨。会议提出,要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监督管理,保证实施效果。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姚华军、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监测处处长李明路、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党委书记康战、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中心主任李文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杰、鄂尔多斯市副市长潘志峰等到会并分别讲话。会议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副院长马军主持。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院长、环境经济和环境地质专业委员会主任侯金武作了上届年会以来的工作报告。报告从组织学术交流、加强学科建设,结合地质环境重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以及为政府提供支撑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下一个阶段的任务进行了重点部署。
会上,邀请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就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进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监督管理、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组织实施等内容进行了通报与介绍。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云南省个旧市、河南省永城市、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煤炭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地矿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分别就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快速城镇化背景下地质环境动态特征与生态文明建设等进行了研讨与交流。与会代表参观了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武家塔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会议提出,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职责,对批准进行治理的项目,要建立监督管理制度,要加强和规范管理,保证实施效果。要对本辖区内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保证工程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工。要加大矿山地质环境项目治理效果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资金投入。
会议由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环境经济专业委员会、中国地质学会环境地质专业委员会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省(区、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水工环地质勘察单位、资源枯竭型城市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代表以及有关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会员共15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