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各会员单位、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国土资规〔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负责2020年度自然资源管理、自然资源应用技术开发专业范围内的科学技术奖励推荐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在自然资源战略规划、调查、评价、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政策法规与标准等方面取得重大理论、技术、方法创新,获得广泛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属于自然资源管理、自然资源应用技术开发专业范围内的成果。
(一)推荐成果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
(二)成果完成人本年度只能有1项成果被推荐。
(三)申报2019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9年度评审的成果,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予受理。
(四)推荐成果应在自然资源部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944号)要求规定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五)推荐成果,除科研院所外,其他单位中对成果确有创新贡献、但在厅局级领导岗位的人员,排名不得列入前3名。
(六)不得推荐涉密项目。
二、推荐时间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网络开通时间:2020年10月28日;填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8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推荐方式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