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简介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是由从事地质矿产经济研究的专家、学者、有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学会成立于1981年,是经民政部批的全国首批发证社团之一。学会现有101个单位会员和近千名个人会员,下设7个分支机构,即青年分会、地勘产业专业委员会、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资源经济与规划专业委员会、环境经济专业委员会、人力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和法学分会。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联合主办《中国国土资源经济》(月刊)会刊。

改革不是革命
【信息来源:本站转载 】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8】
改革不是革命



2013-01-24        | 作者:     金 航          | 来源:      中国矿业报          |

笔者近日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杂志上看到一篇刊评,其中有这样几句话:“改革不是革命,不是要剥夺谁,而是在承认既得利益前提下的改良……”看完后很有共鸣。

近几年来,地勘改革成为了行业内的热门话题,也是广大地勘单位职工最关心的一个话题。像“广东模式”、“内蒙模式”、“陕西模式”……牵动着每位地勘职工的心。但笔者认为,无论是怎样的模式,都要注重这样一个原则,那就是尊重全体地勘职工对未来生活、福利、待遇乃至职位等的一个良好预期,并保证改革后不低于目前的水平,要把改革成果惠及给广大地勘职工。

几十年来,地勘职工靠着一种“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常年在艰苦岗位风餐露宿、披星戴月、舍家割情、漫山遍野地去为祖国的经济建设做着无私的奉献。作为经济建设的尖兵,他们发扬地质部门特有的“三光荣”精神,为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正是这样一支经过重重困难考验的队伍,目前又要经受着新一轮分类改革的考验。

因此,在地勘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基本结束,即将进行的分类改革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条件的差异对地勘单位发展的影响和各地勘单位的不同诉求。从国家八部委对19个省(区、市)69家地勘单位的调研情况来看,99%以上的地勘单位都希望能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原因在于:

1.经过多年的改革实践,地勘职工已充分体会到改革过程的艰辛,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企业化”的“惧怕症”。

经过多年的努力,完善的地质勘查市场体系还没有建立和完善起来,这主要包括:地勘商品市场和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所构成的完整体系;较为充分的竞争和正常秩序;统一、开放、不存在分割、封闭、垄断的市场环境和健全的法律体系。地勘市场体系的发展水平对地勘单位的影响是深远的,世界上永远是市场创造出企业,而绝非企业创造市场。地勘单位如果没有一个较发育健全的市场做支撑,整体转企就意味着“破产”,地勘职工惧怕失去“饭碗”。

同时,产权缺失也使地勘单位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使地质人看不到希望。地勘单位的产权应该就是探矿权和它转换成的采矿权(也是地勘单位的惟一产品),包括对它们所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权。地勘单位产权(探矿权、采矿权)缺失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简单地实行“招、拍、挂”,单纯按资本方式配置探矿权,使地勘单位在获取探矿权的过程中,技术优势不能得到合理体现。二是缺失产权经营机制。地勘单位并不能像真正意义上的企业那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地对地勘市场供求、竞争和价格变化做出灵活反应,发挥地勘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功能以及对其劳动成果——矿业权的所有、经营、处分、收益享有全部权益和对国家的投资保值增值的权力。三是产权(探矿权)本身还存在着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区域资源禀赋条件对矿权的形成有着重大的影响。所以地质勘查本身是维持不了简单再生产(找矿—卖矿权—找矿)的循环,自然也难以形成自主经营中实现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也使地勘单位很难成为企业而独立存在。

目前地质工作还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扶持。主要表现在:地勘单位的法人财产权得不到法律保障;地质勘查外部环境恶劣,如勘查工作中的环境保护、林业、水利、土地等部门高额收费、强行入股等矛盾和问题已成为地质找矿的“瓶颈”;涉及加大对地勘单位财政投入、增加国家资本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税收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还没有得到落实;产业发展方式相对落后,缺乏核心竞争实力,队伍负担过重,人才严重匮乏,基础差、底子薄,人均占有资产少、设备陈旧老化等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部分地勘单位基地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历史欠账问题、货币化分房政策落实问题、人员安置及各种补贴问题、合同工问题、大集体职工补偿、保险等问题都没能得到有效解决,影响着地勘单位的发展和稳定。

2.在地勘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要尊重地质勘查单位历史过程中的事业性质和其特有的工作规律。

大多数国有地质勘查队伍自组建以来一直是中央和省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类公益性事业单位,并且承担的也都是公益事业或具有一定公益事业的职能和任务,包括区域地质调查、矿区地质调查、水文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以及环境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地质灾害调查等。在新的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地质工作的服务范围比过去任何时候更加宽广,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由于社会对地质工作需求不断增加,服务领域还将进一步拓展,地质工作基础性、公益性地位并没有改变,而且其作用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地勘单位应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另外,地质勘查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性质是根据地勘单位的历史贡献、承担的职能和工作性质相匹配的。由于地质勘查队伍承担的工作性质和任务,也决定了地质勘查单位一直为事业单位,因此,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性质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是科学合理的。

专家认为,社会上也会有一些市场解决不了、也不愿意解决的事情,也就是公益事业,这是事业单位必须承担的责任。

地质勘查工作具有高风险、资金流量大和未知性、可变性特征,是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产业,在勘查阶段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特别是基础地质和地质科研等工作尤为突出,再加之不同地区地质状况的变化,区域成矿条件的好坏对能否找到矿,能否形成采矿权都有重大影响,这就极大地阻碍了投资者的信心。在没有可知利益驱使下,任何投资者都不会进行这样的风险投资,这也是“市场解决不了、也不愿意解决的事情”,因此只能是政府财政投资由地勘单位来完成,这也决定了地勘单位应定位在公益类事业单位上。

各地勘单位通过多年的地质勘查队伍改革实践已充分证明,在对地勘单位进行分类改革的过程中应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应统筹考虑不同省(区、市)国有地勘单位所处的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专业分工和职能定位的不同。应尊重地勘单位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地勘职工的基本诉求。应坚持“按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的指导思想,紧密结合“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服务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功能定位,做好地勘单位的分类改革工作。

转自:http://www.mlr.gov.cn/xwdt/xwpl/201301/t20130124_1178183.htm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秘书处  版权所有
通讯地址:北京市259信箱学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