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学会全年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单位按规定及时缴纳2013年会费。另:尚未缴纳2012年度会费的单位,请与2013年会费一同缴纳。
注:经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团体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标准为:副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4000元/年、理事单位3000元/年。
开 户 名: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开户银行:工行河北廊坊分行燕郊支行
帐 号:0410001409264004109
联系人: 董建美 010-61591586 010-61595777(传真)
2013年5月22日